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介绍
一、学院简介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于2011年由原山东经济学院法学院、社会发展学院部分专业和原山东财政学院政法学院合并组建而成。1983年,山东经济学院在原基础课部建立经济法教研室,1993年设立国际贸易法专业,2000年筹建法学系,并于同年招收法学本科生。2005年法学系改制为法学院。山东财政学院政法学院的前身为成立于1987年的马列主义教学研究部,1998年成立政治法律系,2002年更名为政法学院,并于同年招收法学本科生。社会工作专业学士学位授权点2001年获批,2002年开始招生本科生,共培养本科毕业生14届。
学院现有法律学系、民商法学系、经贸法学系、刑法与诉讼法学系和社会工作系5个系,有中意经贸法律研究中心、山东省与意大利交流合作研究中心、睿扬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中心、法社会学研究中心、城乡土地法治研究中心、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刑事法研究中心、兰迪一带一路国家经济法治研究中心、社会工作与公益慈善研究中心等,并设有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验室、物证实验室、法律援助中心。建有社会工作实训中心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其中社会工作实训中心约150平米,设有社会工作实验室系统、网络调查专家系统等社会工作实训需要的实验设备,资产总价值150万。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总计面积400多平方米,拥有综合性心理咨询与治疗室1间,分布在三个校区的个体咨询室3个,团体辅导室3个,总计面积约400平米,平均每学期接待个案500余例。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专任教师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合理。共有专任教师58人,其中硕士生导师33人。13人具有正高级职称,19人具有博士学位。4人获评校师风师德先进个人,4人获评校级优秀教师,1人获评“齐鲁最美教师”称号,1人获评“全省法学法律研究领军人物”。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聘请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27人担任兼职硕士生导师。
学院承担国家级课题10余项、省部级课题47项、厅局级课题32项;共获科研奖励50余项,其中省部级10余项;共承担教改项目15项,其中省级7项;共获教学比赛奖12项,其中省级4项;出版专著及教材16部,其中1部获评省级一流教材,2部获评校级优秀教材;1门课程获批山东省研究生优质课程;4篇教学案例入选中国专业学位中心案例库、6个案例入选山东省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
学院拥有28个校内外学生实践基地,获批建立省政法干部培训基地(全省共10家)、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全省共7家),第一批法治山东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暨山东省示范性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全省首家)。成立山东省与意大利交流合作省级研究中心,与省政法委、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国内外知名高校、公检法、20余家律所、企业搭建合作平台。设立中意经贸法律研究中心,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合作共建山东财经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与睿扬律师事务所共建睿扬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中心等。
二、法学学术硕士
1.专业介绍
2011年获批法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资格,目前在法学理论(专业代码:030101)、刑法学(专业代码:030104)、民商法学(专业代码:030105)、诉讼法学(专业代码:030106)、经济法学(专业代码:030107)5个二级学科方向招生。法学专业为山东省特色专业、一流专业。民商法学为山东省重点学科,经济法学为校重点学科,法学学科为校高原建设学科。每年招生规模为30余人。
2.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学科基础理论、善于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研究与解决理论及实践问题、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法治实务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3.专业特色
本学位点依托学校优势资源,努力实现经、管、法融合,对接国家重大战略,以“立足法学本色、兼顾财经特色、理论与实践并重、服务地方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中国建设”为办学理念。近五年,硕士生完成省级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1个,主持并参与校研究生创新项目34项,发表23篇期刊或收录论文,获省级科研成果奖1项,获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4项,参加校级各类竞赛获奖19人次,在中国(国际)海洋法模拟法庭竞赛等比赛中获奖11人次,15人次获科研资助。
4.就业前景
法学硕士毕业生理论基础扎实、能密切联系实践,可胜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工作。近年来,毕业生就业去向包括法院、检察院、央企、国企等,部分优秀毕业生继续深造于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2019届硕士毕业生就业率92.9%;2020届硕士毕业生就业率100%;2021届硕士毕业生就业率100%;2022届硕士毕业生就业率98.4%;2023届硕士毕业生就业率86.3%。2022届、2023届硕士毕业生就业去向分布合理、毕业生就业发展前景良好。用人单位对学校整体毕业生满意度超过90%;毕业后三年整体就业现状满意度超过90%。
三、法律专业硕士
1.专业介绍
2014年获批法律硕士(法学)及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授权资格。法律硕士培养对象分为法律硕士(法学)(专业代码:035102)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两类,法学院根据生源的学历背景不同,设置不同的专业课程,邀请律师、仲裁员等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教师给学生授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选择相关领域的导师作为指导教师。
2.培养目标
本学位点培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致力于培养学科基础理论扎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独立从事法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实务的能力,以及较高法学素养的专业应用型人才。
3.专业特色
依托学校建设全国一流财经特色名校的发展定位,致力于建设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培养服务于地方法治建设的德才兼备的法律人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回应新文科、新法科建设规律,进一步做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持续不断完善培养方案,结合涉外法治、数字法治等发展趋势,学位必修课和选修课强调原理的重要性和研究方法的科学性,打造交叉融合、具有财经特色的法学课程体系,校外兼职导师全流程参与研究生的培养,全面提升法律专业硕士的应用型法治人才的培养。
4. 就业前景
以2024年为例,法律硕士毕业生中,考取公务员总计23人,升学读博1人,律所及银行12人,事业单位6人。2023届毕业生中,考取公务员12人,事业单位10人,律所及银行18人,三支一扶与军队文职2人。整体就业方向与法学专业紧密相关,就业单位普遍反馈满意度高,总体毕业生质量良好,社会美誉度较高。
四、社会工作专业硕士
1.专业介绍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点2021年获批,2023年开始招生,目前在校生20人。社会工作专业硕士(专业代码:035200)共设置4个研究方向:老年社会工作、社区服务与社区治理、精神健康社会工作和金融社会工作。
2.培养目标
基于当前国家和社会对社会工作高级专业人才的需求,结合山东省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的发展需求及我校的实际情况,本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旨在培养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熟练掌握有关法律和政策,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实施、督导、评估、管理和研究能力,能在政府民生事务和社会管理部门、境内外社会组织、企业社会责任等有关单位,胜任针对不同人群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3.专业特色
以行业发展的需要为依据,遵循学生职业生涯发展规律,坚持理论与实务并重、教学研究与实务融合的精神,通过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基地教学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学生多元职业胜任力的发展。开展经管、法学及社工相融合的多学科合作培养;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提升培养质量,已连续5年与瑞典梅拉达伦大学合作开展LP项目,并与美欧、港台地区和大陆的社会工作教育和实务界建立深入专业联系,聘请了20多位政府部门、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有关单位的校外专家参与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
4.就业前景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以到与社会工作、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基层治理、人民信访、“两企三新”党建指导等有关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从事与上述工作有关的社会调研、政策制定、业务管理和实施等有关工作;具备条件的也可以选择继续攻读社会工作、社会学等相关专业的学术博士学位或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DSW),持续提升自己的研究能力和学术素养。